我们建议您前往本公司授权的服务中心保养和维修您的车辆,非家用汽车(如单位用车等)享受包修期内的服务,家用汽车享受包修期内的服务及三包有效期内的服务。
本公司不对因使用非原厂零部件导致的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非原厂零部件导致环保排放不达标,或导致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负责。
对于质量保证期内未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的,对与保养有关的内容及因其而引起的故障均不享受质量保证服务。
新车在行驶:PHEV车型: 6个月或5000公里(HEV里程),EV车型:6个月或5000公里时(时间与里程数均以先到者为准)可享受首次保养免费(包括材料费与工时费)的服务,该次保养必需持购车发票和本手册到服务中心进行。
在保养或维修时需向服务中心出示随车手册。请务必妥善保管随车手册及记录在手册中的保养和维修信息,它们是您享受质量保证服务及服务中心分析失效原因的重要依据,其中保养情况记录单上必须盖有服务中心印章。服务中心无权收存您的手册,对符合质量保证服务条件的车辆,服务中心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您的汽车进行质量保证服务。
在三包有效期内,用户提出书面退车或换车请求的,经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最终鉴定确认后,可由经销单位办理退车或换车手续,并根据其所购车价(以售车单位发票为准)和行驶里程收取使用补偿费用,
计算公式:[(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0.5% 。
若官方发布产品召回信息,本公司或服务中心会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通知您,您接到通知后,请配合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或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因未配合召回实施而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后果的,本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您需要帮助,请联系距离您最近的任何一家服务中心或致电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86-12345、400–889–5050;邮箱:sales@sgmw.com.cn
本手册中的时间与里程数,均以先到者为准,若无必要将不再特别说明。本手册未尽事宜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